VIETNAM HA LONG BAY

下龍灣

世界自然遺產+世界自然奇觀=「海上桂林」

下龍灣」住宿+行程+中文司導專車|五天四夜|雙人一室|四人成團|$22,999

下龍灣」Vịnh Hạ Long

下龍灣是越南北部世界級的自然奇觀,以其上千座石灰岩島嶼、翡翠綠海水和喀斯特地貌聞名,有「海上桂林」之稱,特色是搭船遊覽、探訪鐘乳石洞(驚訝洞)、攀爬英雄島與小舟遊船,體驗水上漁村生活與海鮮美食。

景點介紹 一

ATTRACTIONS

鎮國寺 TRAN QUOC PAGODA

位於越南河內西湖畔的鎮國寺,是河內最古老的佛寺,以其悠久歷史、融合中越風格的11層六角寶塔獨特建築、寧靜的湖景和深厚的宗教文化意義聞名,擁有珍貴的菩提樹和精美的佛像,是重要的文化地標。

驚訝洞 HANG SUNG SOT

下龍灣最著名、最壯觀的鐘乳石洞,1901年被法國人發現後命名,因其巨大規模和鬼斧神工的鐘乳石景觀讓遊客驚嘆,洞內有如宮殿,有豐富的石筍、石柱,分為多個廳室,出口處還能俯瞰海灣美景,是世界遺產下龍灣的必訪景點。

長安生態保護區小舟遊船

長安生態保護區的小舟遊船,以其「陸上下龍灣」之稱聞名。乘坐當地船夫手划的小舟或竹筏,穿梭於被石灰岩山峰環繞的清澈河道,穿越多個低矮天然鐘乳石洞穴,欣賞水墨畫般的山水田園風光,體驗靜謐、詩意且富含《金剛》電影取景地風貌的自然美景。

華閭古鎮風景區 HOA LU ANCIENT CAPITAL

越南寧平省的歷史名都,曾是丁朝和前黎朝的首都,以其融合壯麗石灰岩山脈、稻田與歷史建築的獨特景觀聞名,是越南「陸上龍灣」的精華部分,兼具歷史文化與自然美景的雙重遺產地,提供豐富的文化體驗和如畫的風景。

當地機場接送機

私人包車

精選住宿

中文司導

行程景點

代訂餐廳服務

每日行程

Daily itinerary

第一天

第一天

機場接機 › 河內

河內 › 鎮國寺 › 海上桂林下龍灣 › 水上木偶戲

機場接機 › 河內

河內
鎮國寺
海上桂林下龍灣
水上木偶戲

第二天

第二天

河內 › 下龍灣 › 國賓號遊船
驚訝洞 › 鬥雞石 › 鐘乳石洞 › TITOP 英雄島

河內
下龍灣
國賓號遊船
驚訝洞
鬥雞石
鐘乳石洞
TITOP 英雄島

第三天

第三天

下龍灣 › 陸龍灣 › 長安生態保護區小舟遊船
寧平碧洞 › 華閭古鎮風景區 › 河內

下龍灣
陸龍灣
長安生態保護區小舟遊船
寧平碧洞
華閭古鎮風景區
河內

第四天

第四天

河內 › 河內歌劇院 › 巴庭廣場 › 聖約瑟夫教堂 › 還劍湖 › 36古街

河內
河內歌劇院
巴庭廣場
聖約瑟夫教堂
還劍湖
36古街

第五天

第五天

河內機場 › 桃園國際機場

回溫暖的家

官網定價

List price

越南」下龍灣」五天四夜
此方案為二人一室(一大床為主)四人成團

其他房型依照需求另外報價。
寒暑假出發加 TWD.2,000/人
連假出發加 TWD.3,000/人
聖誕節至新曆年及連假加 TWD.4,000/人
農曆年另行報價

費用包含︰住宿+餐食+行程景點+專車導覽+團險(不含機票、越簽、兩地稅金、司機導遊小費)

小費參考(越南地區)
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,也是對服務人員實質性的鼓勵與讚許;在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、當地導遊及司機,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給予小費支持。建議全程隨團導遊小費每人每天新台幣300元。某些特殊商品因制定不同,請以當團備註為主。

交通導覽 一

Traffic Guide

全程使用豐田海獅/海力士10-14人座用車(依人數安排車型)接送及出遊,更多人數另有其他車款選擇,讓您的旅途更加輕鬆舒適。抵達景點後,沿路景觀需要旅客自行徒步前往參觀。

車輛照片僅供參考,實際車況以當日派車為主

報名與繳費 一

Sign up and pay

我們提供以下兩種報名方式:

複製以下內容填妥後以LINE發送。提醒您,線上預約並非保證報名成功,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及確認為準。

姓  名︰必填
連絡電話︰必填
旅遊行程
預計出發日期

報名人數此行程為四人成團,人數未達者皆需配合湊團出發。亦可自行包車包團出發(額外報價)

特殊需求:如素食者

請務必詳細輸入姓名及連絡電話,或是留下您的LINE ID,以利後續專員與您聯繫。待業務人員與您通知並確認行程後,請於規定時間內繳清團費。

請主動告知為官網客戶,配合線上旅展活動中,優惠請來電諮詢。

旅客評價 一

Customer reviews

須知與注意事項 一

Notes and Precautions

  1. 本行程需滿四人以上方可成行。
  2. 費用包含
    精選住宿+精緻餐食
    行程景點+包車服務
    旅行社旅遊責任保險
    費用不包含
    × 機票、越簽、兩地稅金、司機導遊小費。
    × 個人護照費用(代辦NT$1,800)
    × 單純私人消費。例如︰行李超重費、自費活動、購物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及私人交通費。
  3. 此行程可依當天人數、活動節慶或天候等…因素,由領隊調整行程順序,本公司不另公告。
  4.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,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者,本公司不予退費。
  5. 以上行程所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,因路況或假日車流過大時,行程順序或時間將視實際情況調整。
  6. 本商品嬰兒定義:0-2歲費用另計。
  7.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感冒藥、防蚊蟲液…等。
  8.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。
  9. 旅客已詳細閱讀且同意,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,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。
  10. 通知取消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,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,敬請見諒。
  11. 行程內包含的活動項目為『附加贈送』放棄者恕不退費。
  12. 訂購確認後本訂單經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七日內需作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完成後,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發布的【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,恕無法任意更改日期及行程,如要取消或延期將按照契約收取相關費用。
    第十二條(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)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,致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,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,應即通知甲方且說明其事由,並退還甲方已繳之旅遊費用。乙方怠於通知者,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。
    乙方已為前項通知者,則按通知到達甲方時,距出發日期時間之長短,依下列規定計算其應賠償甲方之違約金:
    一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十一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    二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    三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    四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    五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  六、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    甲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前項各款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   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  13. 網頁行程如遇更改,則另行通知,照片為示意模式。
  14. 如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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